“雍人,敢在我狼毫山闹事?”
“是想死吗?”
对方不为所动。
但此刻他的视野却被那十个身着光明铠的骑士所吸引。
好雄壮的勇士。
阿史那思贵的眼神顿时露出了一种只有男人看向美人的才会露出的神色。
草原上弱肉强食,对于强壮的勇士,那可是同样堪比牛羊等核心资产的硬通货。
心里如此想着,他神情愈发贪婪,话音随之一转。
“不过,看在白光菩萨的份儿上,我阿史那思贵给你一个机会,从今天起,你麾下的这些骑士都将成为我的奴隶!你所有的货物皆被我阿史那思贵征收了,用来赔偿我狼毫山的损失!”
“我说完了,谁赞成,谁反对?”
对面的雍人不语,阿史那思贵却扬着马鞭笑道。
“雍人?为什么不说话?是被我们部落儿郎们的雄姿吓傻了吗?哈哈哈!”
火光的照耀下,耳旁清晰的传来了毫民粗鲁的嘲笑声。
毫民和大雍本就是多年的血仇,双方的恩怨不会因为私下里的边市而得到缓解。
恰逢四年前大雍又打了败仗,以胡人大多不懂得什么叫做收敛的粗俗性格,眼下不彰显一下他们的“勇武”,就仿佛发情的野狼如果不到处撒尿就好像无法传递繁殖信号一样。
因此,他们开始“尿了”。
“……雍人懦弱,只会退让!”
“就像几年前,部落随王庭冲入大雍如入无人之境,我毫民儿郎一人就能杀光一个雍人的村庄,却几乎从未遇到反抗,这样柔弱的雍人焉有不败之理?”
阿史那思贵满脸大胡子,笑着说,还露出了一副我是雍国通的模样。
“还有雍人的女子,那真是像水做的……”
但无论阿史那思贵如何嘲讽、贬低、辱骂对方,对方都好像无动于衷,就好像这些家伙根本不是雍人一样。
时间一长,阿史那思贵说的嘴干舌燥,最后甚至觉得无趣。
他原本是打算激怒对方,杀掉对方的首领的,这样,那些身材高大的骑士,或许会更快的忘掉旧主,从而为他所用。
在草原上,勇士之争,素来如此。
可眼下言语没有激怒对方,自觉地丧失了光明正大杀人的机会,阿史那思贵的火气愈发大了。
他甚至想要早点回营寨泻火!
想到这里,阿史那思贵也没心情继续纠缠,直接横鞭骂了一句。
“今天饶你一条狗命,滚吧,但货物和人留下。”
可就在此时,对方那位年轻的不像话的首领,却突然说了一句他似乎有点难以理解的雍话。
“马儿休息好了没?”
“差不多了。”
回应的是项春。
毕竟,此次出关,因掩人耳目,且路上状况不明,用的都是普通马匹,之前从村庄骑来的系统战马都寄存在抚州“和合社”内。
而普通马匹可没系统出产的马匹耐操。
像项春等人身上穿的都是80多斤的重甲,再加上战马覆的铁甲、武器、弓箭等,以及项春这种体重快二百的大汉,诸多负重足有三四百斤,这种等级的全身防护重甲的重骑兵,其在战争时期冲刺的距离撑死了也就几百米。
毕竟短途冲刺和长途奔袭是两回事。
眼下项春等十余人,经过了一番冲杀后,人倒是不累,但马却未必受得了。
因此适当的休息,恢复体力,准备下次冲刺是必然的。
直到普通战马恢复了cd,陈珂才直接开口说。
“既然休息好了,那就杀了他们。”
“雍人,你在说什么胡话?”
阿史那思贵听得懂雍话,但眼下却快有些听不懂了,甚至有些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珠子。
他手下可是有五百铁骑!
陈珂依旧没有回应,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以白光菩萨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