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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状王简雍!(第2页)

张三脸“唰”地白了,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周围百姓顿时哄笑起来,指着他骂“无赖”。

许大更是气得要揍他,被简雍拦住了:“算了,把钱还回来就行,大热天的,犯不着动气。”

张三灰溜溜地想走,又被简雍叫住:“下次再偷,可就不是这么简单了。那县衙中的酷刑,想来你是不知的,我来给你说道说道!”

接着,简雍说了一套从刘弘那里听来的“十大酷刑”,当然,是正经的。

被简雍一番恐吓之后,张三屁滚尿流地跑了。

许大感激地要给简雍些钱,简雍摆摆手,仍是那副玩世不恭的笑容,“给钱就不必了,下次我来买肉,少给点骨头就行。”

说罢,他慢悠悠融进了喧闹的人潮里,只留下满街的议论和赞叹。

这简郎,看着不着调,可行事当真是正的很!

……

后街有棵老槐树,树底下常年摆着张磨得发亮的石板,那便是简雍的“讼堂”。

他没租铺面,也没挂招牌,就凭着件洗得发灰的青布袍,一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利嘴,成了涿县穷苦人心里的“靠山”。

来寻他的,多是些攥着几枚脏兮兮的五株钱,脸憋得通红的百姓:或是佃户被家主克扣了工钱,或是寡妇被恶邻占了屋角,或是脚夫拉货遭了讹诈……桩桩件件都是不上台面的“小事”,衙门里的大人们懒得管,也就只有简雍肯接。

他收的“律师费”从来没个准数。遇着实在掏不出钱的,给壶热汤,或是半袋新摘的豆子,他便乐呵呵接了案子;手头稍宽些的,递上十枚八枚,他也只拣三两枚塞进袖袋,余下的推回去:“够买个饼吃了,多的留着给娃买双草鞋吧,我兄长那里的草鞋是极好的。”

百姓心里都有杆秤。

张大娘家的小儿子被掌柜的赖了月钱,是简雍往衙门跑了三趟,拿着掌柜的账册漏洞怼得对方哑口无言,最后不仅要回工钱,还多补了一串。转天一早,简雍的桌上就多了些张大娘送来的腌菜。

李老汉的地被邻村豪强占了半分,急得直搓手。简雍没去衙门,只在村口大槐树下摆了桌,当着村人与豪强的面,把地契文书念得明明白白,豪强理亏,灰溜溜退了地。过了几日,简雍家中又多了李老汉扛来的半袋新米。

当然,那豪强也不是听个道理就会退去的软柿子。

最紧要的,是简雍给刘弘写了信,然后刘弘给那豪强“小小施压”,这才令其不得不退步。

如今在这涿县城中的豪强,只有刘弘想不想得罪,没有刘弘敢不敢得罪。

想体面,自然万事好商量。不想体面,那就帮其体面。

毕竟,如今卧虎庄的拳头最硬。

先前被简雍相助的许屠户,如今见了他也热络得很。逢过节,总提着块肥瘦相间的肉送过来,嗓门洪亮:“简郎君,别嫌弃!这是今早刚宰的,炖着香!”

简雍笑着接了,下次路过肉摊,会多塞两枚钱,许屠户推搡半天,最后红着脸收下,回头准多给块排骨。

有人打趣他道:“简郎君,凭着你这本事,去给富商大贾打官司,早该住进大房子,吃上大鱼大肉了。”

听到这话时,简雍正蹲在院里择着张大娘送的青菜,闻言抬头笑了笑,只说了一句,“此心安处是吾乡。”

当初离开卧虎庄时,刘弘曾专门与他有过一番谈话。

“阿雍,我知你志向高远,读书人嘛,总是张口闭口将什么以天下为己任挂在嘴边的。可这天下间,读书人实在太多了。多却无用!坐而论道,无人能敌,弯腰做事,百无一用。

阿雍,以你的本事,想要赚上大钱并非难事,要比阿备他们容易许多。只是,难道读书只为荣华富贵,只为登堂做官吗?你能不能俯下身去,为你口中那兴亡皆苦的百姓,踏踏实实的做些实事呢?”

此时斜阳夕照,落在简雍身上。

他眯起眼,望着残阳,露出微笑。

“知行合一,弟子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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