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兔!
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
在看到这兔子的瞬间,记忆当中就浮现出了这兔子的名字。
属于“成了精的野物”。
一身毛皮就价格不菲,哪怕有所损伤,丢到裁缝店,都能换个百十多文。
而血肉,更是值钱!
镇子上有个叫做“鸿运”的武馆,就放出消息广收“成精野物”的血肉。
这艳阳兔,就是其中之一。
武馆多少钱一斤收不清楚,但记忆里,每个去卖的猎户,离开时都是喜笑颜开。
好东西!
陆长青立马提起了兴趣。
且不谈银子。
这种成精了的野物,应该也能收获山海之炁!
这才是关键!
但现在有个问题。
兔子,太难捉!
警觉不说,速度还不慢!
这应该也是长毛为什么不喊诸多野狗来协助的原因。
只怕是狗还没到。
兔子就窜回洞里。
长毛鼻子不断抽动,龇牙咧嘴,但也没立马冲出去。
显然,它同样没把握将这艳阳兔一击必杀。
‘有弓就好了’
陆长青心头这样想到。
他娘的,王二虎死不足惜!
脑海中快速闪过思绪。
陆长青俯身,“长毛,你去绕到这兔子身后,然后把它往我这边赶。”
兔子这种东西就是以速度见长。
又相遇突然,没有提前准备。
成就成!
不成就当没遇到!
陆长青心态放稳,全神贯注。
长毛得令,缓步退走,绕了个大圈。
“汪!”
随着深夜山里中的一声狗吠,长毛好像出弦利箭一般,朝着艳阳兔冲了过去!
正在啃食青草的兔子,头都没抬,停止进食,转身就往反方向跑!
速度飞快,掠出残影!
陆长青没动,因为他如果和长毛一起冲,必然会使得艳阳兔朝别的方向窜去。
这样他们肯定追不上,最终功亏一篑。
从现在兔子的行踪轨迹来看,他的想法,是对的!
生物遇到危险时,本能会朝着熟悉的地方跑去,其次就是反方向。
这种突如其来的惊吓,让艳阳兔直勾勾朝陆长青这个方向而来!
看准时机,瞅好距离。
陆长青猛地从灌木草后冲出,三两步大跨,一个猛扑,将想要掉头,但因为速度太快,导致惯性无法停下的兔子,狠狠抱在了怀里!
感受着身下挣扎有力的艳阳兔,他脸上露出笑容。
“厉害啊长毛!”
长毛咧着嘴,尾巴摇得欢实,“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