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十斤的小猪崽,也就只有在北美能看的到。
在北美,野猪一年能繁殖两次,一窝四到六个小猪仔左右。关键它们根本没有天敌威胁,狮子、豹子这些野猪杀手都在非洲大草原上班,根本无法对北美的野猪带来威胁。
再加上北美人对猪肉不感冒,野猪肉又硬又骚,根本没人买,也不会做。
就算有人想吃,也不会有猎人售卖。
狩到野猪自己吃可以,要是想要出售,就需要检疫部门出示的传染病检疫许可证,太麻烦不说,还需要花钱。
本来就不好卖,还可能赔钱,谁愿意干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呀。
不要以为检疫是小事,不管是美利坚还是加拿大,对于野味的传染病问题都查的非要严,每年都有不少的人因为食用野味感染各种传染病。
这就让北美野猪泛滥成灾,政府甚至求着民众去打猎,毕竟每年光是处理这些野猪,就得花几千万甚至上亿美元。
说到底还是美食的匮乏,你放在华夏试试。还花钱治理?只会花钱保护,生怕被吃成保护动物。
“来了”约翰一声低语,靠着一颗大树下的恩斯特瞬间隐蔽,半天没发现目标后对约翰疑惑的问道“哪儿呢?你是不是年纪大了眼花了?”
约翰可没有惯着恩斯特,熊掌似的大手差点给他拍趴下。
“看不见鸟儿的动静吗?”
远处原本寂静的山林突然惊起大量的飞鸟,恩斯特明白了,如果不是猪妈妈回来了,不可能造成这样的动静。
众人屏住呼吸潜伏着,没一会儿,一个巨大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恩斯特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这也太大了吧?”
北美的野猪根据区域不同,大小也不一样,南部会比北部的大一些。
不过普遍来说,成年野猪的重量都在150公斤到260公斤之间。
可眼前的这头野猪,恩斯特估计能超过300公斤了。
“确实很大,今天的运气真好,这家伙最少350公斤,400公斤都有可能”。
约翰没有恐惧,反而眼冒金光。
这么大一头野猪,要是猎杀掉可够这个老家伙吹嘘好几年的。
“保罗、迭戈,你们两个去左边,恩斯特和凯文去右边,罗德里戈绕过去堵后路,等我信号”。
这次进山一共六人,约翰是唯一一个长辈。
“约翰,要不我和你一起吧,左边有迭戈够了,他可是打猎的一把好手”。
迭戈·阿灵顿,约翰的弟弟家的孙子,比恩斯特大一岁。
不过和恩斯特不同,这个家伙从小就在家里的农场长大。
他家的农场也在维塞利亚,面积没有惠特尼农场大,大概是其一半的面积,不过也是超大型农场了。
位置和惠特尼农场一东一西,都是维塞利亚前五大农场的存在,这就是阿灵顿家族在维塞利亚市的影响力。
所以不管是农活还是狩猎,迭戈都是一把好手,也是他们这一代最强的存在。
“别废话,不用担心我,我打猎的时候你们连胎盘都不是呢”。
众人面面相觑,只好乖乖照做。
毕竟时间不等人,野猪鼻子灵得很,再磨蹭,猎物搞不好就溜之大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