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阁

看书阁>全世界觉醒者都听着老子是灾厄笔趣 > 第104章 崇市,再见(第3页)

第104章 崇市,再见(第3页)

真的假的

这么随意的吗

一个黑帮这么命名,谁会认同这种蠢想法啊

帅!沈屹飞猛的一击掌,这真是天才般的主意啊!

何序程烟晚:……

谢谢。何序抹了一把汗。

但是万事俱备,只欠一个人——

帮主。

我们少一个帮主啊兄弟!

沈屹飞愣了:你建立的帮派你不当帮主

叹了口气,何序惨然摇头:

兄弟,我和小晚这种人,只适合当个打手啊,狗头军师啊什么的。

一个帮主,我认为必须具备一些决定性的优点。

一,有一定的背景(然后他好出头扛事当靶子被人干啊)。

二,有丰富的资金和魄力(就是人傻钱多的凯子呗。)

三,也是最重要的,他要黄金一般的梦想,他要有悍不畏死的勇气,他要扛着所有帮众往前走的决心(也就是说特别好忽悠,能自愿的当一个傀儡)!

而这些素质我们都没有。

程烟晚沉重的点点头:确实。

我们没有,我们没这么傻。

但是,有一个人简直就是为这些要求而生的!何序狠狠一指沈屹飞。

就是你啊沈屹飞,你是一个天选之子!

兄弟,想从零开始,手把手建立一个属于自已的黑道帝国吗

想一统支离破碎的黑道市场,让你的一个爸几个妈都惊掉下巴吗

想像你爸一样封疆裂土,让那些曾经看不起你的人目瞪口呆,跪下唱《征服》吗

沈屹飞心潮澎湃,他重重擂了一下桌子:

想!

周围的餐桌纷纷投来看傻逼的眼神。

拉低帽檐,何序用拳头敲了敲自已胸口,很西海岸的说:

Bro,这才是你。

做人就是要Real!

——Y0~man,不要再逃避你爸~

——我们一起竖着中指面对他~

——我们一起燥一起大声喊——

——You

Know

老登

——这个时代是我的天下!

——Skr~~

他比了个Dab手势,但看起来像是在用两个胳膊挡着打喷嚏。

很傻逼,很业余,像小丑,他都知道。

但没办法了。

瞎踏马来吧,单押也算押吧。

一旁的程烟晚羞耻的捂住了脸。

但沈屹飞满脸通红——他燃起来了!

他不顾周围人看傻逼的眼神,和何序撞肩、击掌、比金属礼、一套丝滑小连招……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