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雾气湿冷。
303痞子营的集合点,死气沉沉。
所有没任务的士兵,黑压压围成一圈,交头接耳,目光全都投向营地角落那条泥泞小路。
他们在等。
等那个叫林栋的知青,带着钦点的三个废物,走向必死的任务。
“来了!”
人群中一声低喊,所有嘈杂戛然而止。
一道瘦削的身影破开晨雾。
林栋。
他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单手提着56式冲锋枪,枪口朝下,步伐不疾不徐。
枪身随着他的脚步轻微晃动,那股韵律感,看得一众老兵眼皮直跳。
这是只有把枪当成自己肢体一部分的人,才有的稳定。
他身后,王大力、李根、陈默三人紧跟。
一夜过去,这三人身上发生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
王大力挺着胸,眼里有股愣头青的悍勇。
李根握枪的手不再发抖。陈默那张死人脸依旧,但整个人像一柄出鞘的刺刀,锋芒藏在雾里。
围观者的眼神变了。
但下一秒,所有人的呼吸都被一只无形的手掐住。
林栋的左手,牵着一个人。
一个套着宽大军服的娇小身影,头上包着灰布头巾,只露出一双清澈又不安的眼睛。
她被林栋牵着,几乎是贴着他走,像一只被世界抛弃,只认一个主人的小兽。
林栋的手,就是她与这个世界的唯一连接。
那个女人!
他从林子里捡回来的那个失忆的女人!
死寂。
绝对的死寂。
空气仿佛凝固成了冰块,砸在每个人的天灵盖上。
去敌后!
摸缅军的炮兵阵地!
九死一生的绝命任务!
他妈的带着一个女人?!
“轰——!”
凝固的空气被彻底引爆,人群炸开了锅!
“疯了!这知青彻底疯了!”一个老兵扯着嗓子尖叫,声音都劈了。
“操!这是去打仗还是去武装游行顺便殉情啊?!”
“他把军令当放屁!把我们303营的脸全丢尽了!”
愤怒、鄙夷、难以置信的情绪,像潮水般涌向林栋。
这已经不是狂妄,这是对军令的亵渎!是对所有浴血奋战的士兵的侮辱!
队伍里的王大力、李根、陈默三人,也瞬间石化。
王大力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他看看林栋,又看看林栋牵着的“嫂子”,大脑里忠诚和常识打成了一锅滚烫的粥。
他张了张嘴,想喊一声“林哥”,却发现喉咙里堵着一块石头,发不出半点声音。
李根的脸“唰”一下就白了。他握着枪的手剧烈地抖动起来,不受控制地后退了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