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丛林,脚印就是你的墓志铭。敌人能从上面,读出你的一切。”
林栋站着,用看死人的眼神俯视他们,
“你们刚才走路,动静大到五十米外都能开饭。留下的脚-印,更是在请人来收尸。”
他的话,不带任何情绪,却比耳光更疼,更响。
“处理掉你们的脚印。”
林栋下达命令,语气冰冷得不带一丝温度,
“做不好,就地挖坑。我不想浪费敌人的子弹。”
王大力和李根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两人立刻蹲下,手忙脚乱地开始模仿。
王大力手上蛮力用惯了,一扒拉,直接把坑弄得更大,欲盖弥彰。
他低声咒骂着,额头的青筋一根根爆起,感觉自己像个拿着绣花针的笨熊。
李根更惨。
他的手抖得不成样子,汗水滴进眼睛里,又涩又痛。
他脑子里嗡嗡作响,全是林栋那句“请人来收尸”。
他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过去在营地附近所谓的巡逻,简直就是在阎王爷的饭桌上跳舞。
自己能活到今天,纯粹是运气好。
陈默不一样。
他只看了一遍,就蹲下身。动作虽然生涩,但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发力点,都分毫不差。
很快,他留下的痕迹也消失了。
林栋扫了他一眼,没说话。这就算是认可。他不再管那两个还在和泥土搏斗的蠢货。
“第二课。用耳朵,不是用你们的蠢脑子。”
他指了指上方。
“听。”
听什么?
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不知名虫子的嘶鸣,除此之外,一片死寂。
突然——
“叽!叽!”
一声尖锐短促的鸟叫,从左前方百米之外猛地炸开!
几只小鸟受惊,慌不择路地扑棱着翅膀,冲向天空。
这在丛林里再正常不过。
可鸟叫响起的瞬间,林栋动了。
他身体向右侧横移一步,像一堵瞬间立起的墙,把萧凤禾死死护在身后。
同时,他的左手握拳,拇指决然地朝下。
危险!趴下!
这一次,王大力和李根没有任何思考。
他们的身体先于大脑,凭着被极致恐惧支配的本能,狠狠砸在地上,把脸死死埋进潮湿的落叶里。
陈默更快。
他甚至没有多余的翻滚动作,身体像是失去了骨头,贴着地面滑进了一棵大树背后,枪口纹丝不动地锁定了鸟叫的方向。
万籁俱寂。
萧凤禾被林栋挡着,她不解地仰头,但还是乖巧地抓紧了他的衣角,一动不动。
一分钟,漫长得像一个世纪。
王大力感觉自己快憋炸了,他用气音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林……林哥?”
“鸟叫短,音高,频率快。是受惊,不是求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