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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程公子已经到码头了(第2页)

迟疑了好一会儿,她才小心翼翼挖了半勺,连饭带菜送进嘴里。

第一口下去,牙齿先撞进腊肉里。

肉炖得极透,又没散架,紧实的纤维里裹着油汁,一嚼,咸香混着点柴火熏过的醇厚味就从舌尖漫开,仿佛把晒足了太阳的暖香揉进肉里。

咬到萝卜丁,咔嚓一声,清甜的汁水顺着牙缝冒出来,把腊肉的油润中和,一点不觉得腻。

连藏在饭粒间的豌豆,都轻轻一抿就破了壳,嫩得能掐出水的豆香混着米饭的软糯,在舌头上打了个滚,连带着每一粒米都吸足汤汁,带着股透亮的甜。

段芊芊嘴里的饭还没咽完,喉咙里先发出“唔”的一声,手已经不自觉地又挖了一大勺。

这饭怎么能这么香?

以前在家吃的糙米饭总带着点涩味,嚼起来像啃草,可这碗饭软中带韧,每一粒米都吸饱了腊肉的精华,嚼着嚼着,米香混着肉香从牙缝里往外钻。

她吃得太急,脸颊鼓得像塞了两颗小汤圆,鼻尖很快沁出细密的汗珠,顺着鼻翼往下滑,她也顾不上擦,只用手背胡乱抹了一把,勺子又往碗里去了。

碗沿沾着的几粒米,她用勺子刮了又刮,连沾在勺柄上的饭粒都要舔干净。

吃到一半,她忽然停了嘴,筷子悬在碗上,眼睛盯着碗底的腊肉丁,喉结动了动。

江茉坐在对面看得分明,笑着推了推碗:“快吃,还有呢。”

段芊芊红着脸低下头,小声说:“江老板,这肉……比过年我家买的腊肉吃着还香。”

她家过年才能割两斤肉,炖得烂烂的,可哪有这么入味?

这腊肉嚼着带劲,又不费牙,连肉皮都炖得糯叽叽的,沾着米饭吃,香得能把舌头吞下去。

她又舀了一勺,这次特意挑了块带皮的腊肉,混着萝卜丁和豌豆。

肉皮在嘴里抿了抿,就化出一层黏黏的胶质,混着脆生生的萝卜,软嫩的豌豆,还有油亮的米饭,四种味道在嘴里缠成一团,像把春夏秋冬四季全都揉进了一口饭里。

段芊芊的眼眶忽然有点发酸,她赶紧低下头,假装扒饭,肩膀轻轻抖了抖。

姐姐嫁的好,偶尔帮扶家里,但她家中还有一个哥哥两个弟弟,爹娘总顾着给哥哥娶媳妇儿省钱,给弟弟读书也要省钱,日子过的紧巴巴,身上衣裳补了一个又一个补丁,一年到头吃不上几回肉。

长这么大,她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连梦里都没梦见过。

最后一口饭咽下去,她才抬起头,嘴唇油亮亮的,眼睛里还蒙着层水汽,看见江茉正看着她笑,赶紧把碗往回挪了挪,小声说:“谢谢江老板……我、我吃得太多了。”

说完舔了舔嘴唇,舌尖还留着腊肉的咸香和豌豆的清甜,连带着她心里都暖烘烘的,像揣了个小太阳。

江茉将饭碗给鸢尾拿回厨房。

另一头又来了客人,一进门就嚷嚷道:“好香的饭香!江老板蒸了什么好吃的饭?都顺着飘到大街上去了!”

江茉顾不得段芊芊,回头一看,是个老熟人。

“程伯伯。”

程老爷子心头欢喜,“江老板还没告诉我,这是什么饭这么香?”

“顺应大家的意思,刚做了一份金玉满堂饭出来。”江茉解释,“与其他几种吃食并称状元饭。”

“金玉满堂?”程老爷子现在怎么看江茉怎么喜爱,听见这个喜庆的名字更是高兴。

他孙子中了榜眼,是整个程家天大的喜事,“金玉满堂好!金玉满堂好啊!”

程老爷子几乎手舞足蹈,“江老板,这个金玉满堂饭,你给我订上几份……不不不对,我家阿棠高中,江老板得给我留几桌好位置,我全包了,我要宴请家中亲戚,每一桌都要上一大份的金玉满堂!让大伙儿都沾沾喜气!”

哈哈哈。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他家阿棠正好也要回来了。

提亲的事情得回去和老婆子说说,提上日程了。

如今他阿棠高中,更有底气跟江老板提亲了,两大欢喜!

老天都在旺他们程家。

程老爷子看江茉的眼神更慈爱了。

江茉在心里估算着后院雅间位置,对上程老爷子的目光,心头一跳,忙转移话题。

“不知您何时用?我帮您留出位子。”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日吧!”程老爷子拍板道。

江茉微怔,随即笑着应道:“今日正好备着新鲜食材,程伯伯放心,我这就叫鸢尾去安排雅间,保证让您和亲友吃得舒心。”

她扬声唤鸢尾:“去把后院三间雅间都收拾出来,再让后厨多备些腊肉、鲜笋和新米,程伯伯要宴请亲友。”

鸢尾脆生生应了声“好”,转身快步往后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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