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能和文英恒这种二十三岁博士毕业的人成为朋友。
那严格说起来,白知宪好像也符合吸引文英恒的那一类朋友——
在爱豆这个职业上做的还算不错,虽然名气没那么大,但粉丝也不少。同时白知宪的学业也没有落下。
那我们俩算是什么呢?新认识的朋友吗?
白知宪既希望自己出现在文英恒朋友的清单里,但又觉得,如果只是被朋友这个概念给框住了,未免有些……
嗨呀!想什么呢,就算是想往前一步,那也得从朋友做起啊。
有好感、喜欢、在一起,那是三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她并不掩饰自己对文英恒有好感,相信文英恒也看得出来,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然懂得好感与感情之间的差别。
如果有好感就非得在一起,那这个世界得混乱到什么程度?
发乎情,止于礼。
白知宪曾经读到过这句话,但她的中文水平确实也就是足够应付考试,考个九十几分的程度。
真要理解,需要时间的沉淀。
或许回去可以和李娜炅讨论一下,她初中的时候在山东留学了三年,应该比较懂。
“不要总是讨论我了,你呢?宪妮。”
“为什么要刻意再喊一遍名字?”
她并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捏了一下耳垂,痛感让白知宪清醒了一些。
或许是酒精开始上头了,她也觉得有些晕乎乎的。
“你不觉得这个名字挺可爱么?宪妮。比我的名字可爱多了。”
“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可以喊你恒妮。”
“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恒妮,还真是好名字啊。以后就这么喊你了,恒妮。”
文英恒越是嫌弃这个称呼,白知宪叫的越是起劲,她还挺享受这种让文英恒又烦又无可奈何的感觉的。
当然了,所谓的烦也只是亲近的一种体现。
白知宪抬起眸子,视线再次与撑着脑袋休息的文英恒交错,原本提起来的音量又小了下去:“算了,不欺负你了,不过你以后还是少喝酒来的好。”
“为什么?”
因为你喝醉的样子看起来挺可爱的,让人想欺负。
但这能说吗?
“因为我朋友不多,要是你喝醉了,我可找不到人帮你架回去。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也准备回去吧。恒妮。”
文英恒渐渐放弃了对这个称呼的挣扎,他将frois_9宿舍当中途径点,打了一辆车,要先把白知宪送回去才行。
是夜,frois_9的姐姐们逮住了因为喝酒而晚归的白知宪,“恒妮送我回来的”这句话无意间点燃了整个宿舍的热情。
在韩语里,文英恒的读音是“un
yeong
hang”,所以“恒妮”连读起来……
其实听起来比较像honey。
这,真的不是小情侣之间玩的谐音梗嘛?
反正姐姐们是不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