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善登打算先以个人名义,把剧本授权善登文化,套一层“著作人权”,版权会牢牢掌握在他手里。
然后沈善登通过“善登文化”投入300万人民币,作为项目投资款,再之后中影加入并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关键条款包括,中影投资400万人民币,明确“善登文化”为第一出品方和著作权人。
沈善登也尊重了中影的利益。
中影作为联合出品方和主要投资方,享有,影片的署名权,联合出品方之一。
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优先发行权,保证中影的核心诉求,也是其价值所在,利用其强大发行网络。
按照投资比例获得40的收益分成权,包括票房分账、后产品开发、电视播映、音像版权等。
在重大决策上有一定的参与权,如超支、主创变更,但不能动摇“善登文化”的版权所有权和最终决策权。
“中影难道还要谢谢你给我们发行权?”
廖田听完之后,感觉十分荒谬。
又恍然大悟。
“怪不得你先花自己的钱,不急着让我方进场,原来早打着这个主意。”
想到这,廖田望向沈善登的眼神微变。
谁要是把沈善登当做心思稚嫩的大学生,或者刚入行的电影圈后辈,恐怕会被坑死。
这绝对是只小狐狸。
廖田直白道:“你的要求很过分,做事也不讲究,借着中影的名义各种拉人,又套来吴京,有了吴京加入的基础上,转手又来和我们谈判。”
沈善登连忙解释:“我的要求很合理,我本身就是项目发起人。这有助于我完全掌握项目,也有助于让项目在精神上和厂长战略对齐。”
廖田那叫一个无语:“那你如何说服其他投资人?这个项目,有吴京的一百万,还有两百万缺口,其他投资人不理解为什么版权要归一个新成立的小公司,而不是更有保障的中影。”
沈善登不觉得有影响:“这并不影响中影提供协调拍摄场地、政策支持、部分后期资源等支持。”
“而且吴京全方位投入,加上他的四份职务薪酬,相当于两百万,我已经对《督公》项目重新估值,如今是两千万的项目。”
“中影投入四百万,获得四成份额,电影还未制作,便先实现价值翻倍,直接就是大赚。”
廖田倒吸一口凉气!
他不理解,沈善登怎么能一本正经的说出这些话来。
合着中影不做第一出品人,但依然要出第一出品人的力。
而且出这份力,还要说一声谢谢,因为这个项目,加入就是大赚。
廖田抿了抿嘴:“那也很难说服集团内的人,为何我们占了最大投资额,却没有第一出品的位置。”
沈善登笑道:“赚钱就行了,中影已经收益翻倍。”
廖田心累了:“依然不行,《督公》这个项目是厂长拍板的大片战略试点,版权必须在中影手里。最多你以著作人进行授权,和我们共享版权。”
沈善登:“成交!”
让中影让出第一出品人不现实,沈善登纯新人,但是谈到共同版权,也在接受范围之内。
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嘛。
廖田心更累了:“”
下午。
韩三平给沈善登打了个电话,这个项目排在他优先事项之内,仅在几部大项目之下。
“你怎么还重新谈判了?”韩三平直接问。
沈善登道:“我必须百分百掌握项目,最近这段时间我都不敢去中影,不少人想着从我这个项目分一杯。”
“好,我知道了。”韩三平无奈。
好消息是,他最担心的学生气沈善登身上没有,也能抗住利益团体的围猎。
坏消息是,沈善登太狡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