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鹿被贴脸的霰弹枪击中了喉咙,现在倒在地上喘着粗气。
宋铁坐在地上,嘬了一口水,身上的汗随着轻轻的晚风挥发干净,感觉浑身通透。
“哇!这皮子拿来做靴子,得多气派!”曲芸两眼放光。
这个家家户户都缺肉少粮的年代,曲芸这个富家小姐,看到野鹿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这上好的鹿皮。
“这鹿老了,皮质比较厚,做靴子捂脚,但是比较耐磨,拿来做皮衣夹克不错。”
宋铁把水壶扔给高鹏。
“满意了吧?”
高鹏连连点头:“今晚真刺激,铁子哥以后上山带上我呗?”
“到时候再说吧。”宋铁打个哈哈,以后少点去高家吧,这小子看样子是上瘾了。
不过几乎没有男人,能够拒绝骨子里的这种狩猎本能吧。
“你刚刚还吓唬我来着?”曲芸伸手一把拧住高鹏的耳朵。
“痛痛痛,姑奶奶我错了!”高鹏哀嚎着求饶。
地上的雄鹿扑棱两下后没了动静,高鹏好奇地凑上前,想要仔细观察。
“这鹿角好气派啊…”
宋铁二话不说,直接薅住他脖领子往后一扯。
地上的雄鹿感觉有人接近,用最后一口气,仰头一顶,要不是高鹏被扯走,那巨大的鹿角就会直接戳到他喉咙。
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当场戳开气管,这荒郊野外吗,可没有医生。
“我靠!吓死我了。“
高鹏拍着胸口大口喘气,劫后余生让他止不住颤抖。
“铁子哥不说动物会装死么?你这记性死了也是活该。”曲芸真的很气不过这小子不听话。
这时候,狼群围了过来,虽然高鹏知道这些都是宋铁的老熟人,但是被这么围着,心里还是有些害怕。
“铁子哥,它们来这儿是来分猎物的吗?”高鹏左右张望,确认狼群没有攻击的意思。
“是吧,我给它们切点肉。”宋铁掏出腰间的刀,几下划开雄鹿的肚子。
看着淌在地面的鹿血,宋铁不免觉得可惜,这鹿血酒,阳气足得很,最重要的是,能够卖上价。
但要是不给狼群分肉,又有些不道义,人家也是出了大力的。
他剥下来整个后腿,把鹿皮留在雄鹿身上。
狼不吃这么粗糙的皮,割下来就浪费了,不如拿回去卖,或者做衣服。
比起缩头缩脑但又一脸好奇的高鹏,曲芸肉眼可见的兴奋。
“哥!能把肉给我,我来喂么?”
“你不怕?”
“怕啥,你在呢不是?”
曲芸,丝毫不介意肉上面的血污,空手拿起,就朝狼群走去。
她很不理解,明明肉就在自己手上,为什么面前的狼会害怕地避开。
刚刚它们追自己的时候,也没发现这么怕生啊?
难道熟了之后反而社恐?
宋铁看她一脸懵,就给她解释:“这狼群里的头狼没吃,它们不敢动的。”
“头狼?”
“喏,那脸上有疤的。”宋铁指了指坐在地上非常端庄的疤脸。
“懂了!没想到狼群比电视剧里的封建皇宫还讲规矩。”
曲芸家有电视,看的节目不少,宋铁也被勾起了那刷剧的瘾,得想办法往队里拉电线,卖个小彩电。
曲芸走到疤脸面前,把肉递过去。
她不想扔地上,这群狼这么帅这么威风,把食物甩地上多失礼。
疤脸伸嘴轻轻一咬,把肉叼走。
“这头狼也太有礼貌了!”曲芸感慨着,一直旁观的高鹏也被勾起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