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别的事儿就回去吧。”
那雪亮的葫芦子,鲜活的榛鸡,就是用清水煮,都是人间美味,要是费点油烹煎一下,嚼着酥皮嫩肉,雪天下酒,是久违的神仙日子啊。
“李叔,您也知道我最近得上山,所以我想要借几天您的枪。”
宋铁此话一出,李猎户本来就红的脸,似乎更红了。
“我就说你这个小崽子没安什么好心,我还当你浪子回头,没想到是想要我的枪!“
李猎户拄着拐杖起身,不由分说把宋铁推出家门。
“快给我滚!”
随后砰地把门一关。
宋铁站在门外,一脸愕然。
这时候门又被打开,榛鸡和葫芦子被扔了出来。
“地瓜烧我就收了,权当我今天没打死你的价钱。”
“不要再来了。”
还以为这个后辈是知错了,没想到是因为知道要上山会死,才来屈尊降贵。
那把枪虽然不用了,但也是陪了李猎户十几年的老战友。
别说一个平日里人嫌狗憎的小子。
天王老子来了,他也不借。
他从柜子里,翻出一个油纸包裹,细细解开细麻绳。
一把油亮的土抢露了出来。
干黄的老手,小心翼翼地握住枪托,眯着眼睛比划了几下瞄准。
“砰!”
李猎户模拟了一声枪声,得意地看着自己的老伙计。
漆黑的枪管用蓖麻油精心包养过,散发着油润的光泽,枪托常年不离手,已经有一层镜面一样的包浆。
“老伙计陪我在北方冻原干过毛子,跟我太白山上猎过狐子,想借?没门!”
他的表情,此刻像极了把女儿招来的黄毛,撵出家门的老父亲。
“不知道秀兰为啥跟他说我有枪,把麻烦招我这儿来。”
“兴许是宋铁那鬊货,缠着秀兰吧。”
一想到这儿,那因为酒气上涌的血气,更用力地把太阳穴顶得一跳一跳的。
要是再找到机会,定要好好再收拾他一次!
李猎户跟马秀兰青梅竹马,当年若不是奔赴前线,那病秧子哪有机会把秀兰娶进门。
李猎户回家的时候,马秀兰连孩子都有了,为了避嫌,也为了自己心里不那么堵得慌,就搬到了村外的一个看农田的小屋里,没再跟马秀兰说过话。
那病秧子死了之后,秀兰在丧礼上被亲戚为难,哭瞎了眼睛,听说还被一些不长眼的为难,自己收到消息已经是隔天了,他那个恨啊,巴不得挨个门户去问候。
所以自己又搬回了老家,就为了马秀兰有点什么事情,能帮衬上,后来腿折了,也听说马秀兰跳出马没人敢欺负,还能赚点钱,就放心窝在家里,基本不出门。
宋铁拎着羽毛蓬乱的榛鸡,还有掉了鱼鳞的葫芦子回家。
他那模样,比手上的榛鸡好不到哪儿去。
“嘿,宋铁好像是被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