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时作为精通庚、辛两国律法漏洞,并且在漏洞畅游翱翔的“法外狂徒”,稍稍指点一番便让沈棠豁然开朗。脸上的冷意似冰雪消融,口中还发出不怀好意的“嘿嘿”笑声。
无罪是不可能无罪的。
女人与之后两任买家,不是顶替另一个陌生女人登记的户册,便是干脆没过明路,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关系不作数,能以通【奸】论处。即便两任买家当堂狡辩没碰过女人,虽有“夫妻之名”但无“夫妻之实”也没关系。那几个大活人子嗣怎么说?
一男一女没有“夫妻之实”怎么生孩子?
孩子的状书,理都不用理。
不过——
念起孝心可嘉,以辛国律法,孝子孝女是可以替年迈父母分担惩罚的。
沈棠诧异:“还有这么奇葩的?”
康时道:“有啊。”
假设俱五刑,落在二人身上就是各承担一半,身体虽残疾,但小命保住了。
如果“孝子”替死也不是不可以。
其父要为“孝子”戴孝,且三年不乐。
前面一句是无耻。
后面一句是遮羞布。
沈棠闻言,无语了半晌。
“好家伙,这是生了个复活甲啊。”
康时不懂“复活甲”是啥玩意儿,但联系上下文也能分析出来大致意思,他无奈道:“这一条就是辛国权贵用来避险的,也是辛国治理混乱的一个缩影吧……”
自己的命的确只有一条。
但自己可不止生一个孩子啊。
嫡子嫡女、庶子庶女,甚至辛国即将灭国的后期,还有临时收养义子义女来强行替死的,从上至下都溃烂发臭。这是康时最不喜欢的一条,见了都要皱眉唾骂两下。
不过,康时没想到它还能派上用场。
当然了,沈棠没用。犯不着为了整几个她看不顺眼的小白眼狼,开这种坏头。一旦沈棠用了,便相当于亲自承认“它”在自己治下的“合法性”,其后患无穷啊。
直到这件令人不悦的破事揭过,沈棠的心情才好转,再加上“
运动会项目(六)
露天会场面积极大。
用木桩以及麻绳圈出来。
庶民只能在麻绳之外观看比赛。。。
场内每隔五步(约六米)生一篝火。
借着熊熊篝火的光芒,庶民能清晰看到场内参赛者的行动,沈棠也好奇钻到前排——待在后排还得踮着脚,观看效果不佳——场内正有一对参赛者在厚实木板上角力。
二人俱是身形魁梧的壮汉。
一条胳膊能有寻常庶民大腿那么粗,发力之时,肌肉臌胀,看得人眼热不已。
不过——
“离公西仇那几个还是差点。”公西仇那身材,嘿嘿,谁看了不说一句好,沈棠都恨不得将他脑袋拧下来换上自己的。
可是,她失落地捏捏肱二头肌,叹气。
莫说公西仇了,她连场下这些参赛者都比不过,此生与那般漂亮的身材无缘。
真想得出神,一人被另一人撂倒。
围观庶民发出了欢呼声。
获胜者笑着摆手示意。
同时颇有风度地将手下败将拉起。
“还有谁要上来挑战吗?”
他站在临时搭建的木板台子上。
自信又大声地向其他参赛者邀战。